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10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》的通知要求,现将我院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中秋节放假
9月22日(周三)至24日(周五)放假,共3天。
9月19日(周日)正常上班上课,且安排23日的课程;
9月25日(周六)正常上班上课,且安排24日的课程。
二、国庆节放假
10月1日(周五)至7日(周四)放假,共7天。
9月26日(周日)正常上班上课,且安排10月6日的课程;
10月9日(周六)正常上班上课,且安排10月7日的课程。
详见下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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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日 |
星期一 |
星期二 |
星期三 |
星期四 |
星期五 |
星期六 |
第五周 |
9月19日 |
9月20日上班 |
9月21日上班 |
9月22日中秋放假 |
9月23日中秋放假 |
9月24日中秋放假 |
9月25日 |
补9月23日的课 |
补9月24日的课 |
第六周 |
9月26日 |
9月27日上班 |
9月28日上班 |
9月29日上班 |
9月30日上班 |
10月1日国庆放假 |
10月2日 |
补10月6日的课 |
国庆放假 |
第七周 |
10月3日 |
10月4日国庆放假 |
10月5日国庆放假 |
10月6 |
10月7日国庆放假 |
10月8日上班 |
10月9日 |
国庆放假 |
国庆放假 |
补10月7日的课 |
第八周 |
10月10日 |
恢复正常 |
周日休息 |
三、相关工作要求
1、学生处要做好学生离校、留校动态登记工作;加强假期学生宿舍管理;教育学生遵纪守法,遵守社会公德,文明过节,不得参与各种与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。
2、保卫处要牢固树立“安全责任重于泰山”的意识,注意防火、防盗、防爆、防雷电、防暴风雨、防交通事故等安全防护,切实做好假期校园安全保卫工作,保证校园安全、稳定、和谐。
3、各系、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假日值班等工作。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,坚守岗位,不得提前离岗;要有责任意识,认真做好值班记录;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4、双节放假期间,教职工要遵纪守法,积极参加有意义的社会公益活动,不参加非法活动,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。
5、计划外出的各位师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,注意出行安全!
6、假期学院办公室值班电话:3115668
保卫处值班电话:3115199
祝全体教职工中秋、国庆平安快乐!
院 办
2010年9月13日